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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男
領域類別
政治類
生卒年
1897年6月5日-1945年5月31日
出生地
澎湖縣馬公市
生平小傳
歐清石,號寓浪,澎湖馬公人。1917年畢業於臺北國語學校師範科,曾任澎湖公學校訓導、澎湖郡役所職員。三十歲負笈日本,入早稻田大學法科深造。
歐清石於1930年 畢業,通過司法行政兩科高等考試,在東京見習三年。1933年回臺,在臺南市開設律師事務所,圖藉法律保護同胞權益。而後當選律師公會副會長,並於1935年台灣第一次市、街、庄議員選舉中當選臺南市會議員。
歐清石秉性剛毅,不畏強權,時常挺身與日人周旋,因此被日人視為「最危險人物」。1937年,日本發動侵華戰爭,臺灣進入戰時體制,在臺南市組織防衛團,市政府指令他充任防衛團長,另任命日籍律師井戶諫為團長,他因不滿團長頤指氣使,無故為難,拒絕合作,日特務將他視為「國敵」,時刻派人追蹤監視。
歐清石富有民族思想, 1942年 8月東港漁業組合主事張明色被捕,又迫張明色供述臺南市律師歐清石為主謀,捏造歐清石罪名,以屈打成招之黃本、張明色之供詞為證據,導致歐清石等一八三人遭受株連,被捕下獄,史稱「東港事件」。本案審理三年之久,歐清石以「顛覆日本帝國,企圖統治臺灣」陰謀之罪名,初被判處死刑,後改為無期徒刑,監禁於臺北監獄。
1945年5月31日美軍大舉轟炸,臺北監獄被波及,歐清石不幸在獄中遇難。1953年入祀澎湖忠烈祠;他在獄中留有遺作〈獄中吟〉十五首。
歐清石於1930年 畢業,通過司法行政兩科高等考試,在東京見習三年。1933年回臺,在臺南市開設律師事務所,圖藉法律保護同胞權益。而後當選律師公會副會長,並於1935年台灣第一次市、街、庄議員選舉中當選臺南市會議員。
歐清石秉性剛毅,不畏強權,時常挺身與日人周旋,因此被日人視為「最危險人物」。1937年,日本發動侵華戰爭,臺灣進入戰時體制,在臺南市組織防衛團,市政府指令他充任防衛團長,另任命日籍律師井戶諫為團長,他因不滿團長頤指氣使,無故為難,拒絕合作,日特務將他視為「國敵」,時刻派人追蹤監視。
歐清石富有民族思想, 1942年 8月東港漁業組合主事張明色被捕,又迫張明色供述臺南市律師歐清石為主謀,捏造歐清石罪名,以屈打成招之黃本、張明色之供詞為證據,導致歐清石等一八三人遭受株連,被捕下獄,史稱「東港事件」。本案審理三年之久,歐清石以「顛覆日本帝國,企圖統治臺灣」陰謀之罪名,初被判處死刑,後改為無期徒刑,監禁於臺北監獄。
1945年5月31日美軍大舉轟炸,臺北監獄被波及,歐清石不幸在獄中遇難。1953年入祀澎湖忠烈祠;他在獄中留有遺作〈獄中吟〉十五首。
資料出處
1970 李汝和,《臺灣省通志卷七人物志:歐清石》,臺灣省文獻委員會,頁513。
1989 莊永明,〈為民護法幾周星〉,《臺灣紀事》,頁468。
1989 莊永明,〈為民護法幾周星〉,《臺灣紀事》,頁46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