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鍾瑄

性別
領域類別
政治類
生卒年
1671〜1763
出生地
貴州省貴筑縣青岩鎮
生平小傳
周鍾瑄,字宣子,清康熙35年(1696)鄉試第二名舉人。康熙51年(1712)任福建省邵武縣知縣,康熙53年至58年(1714〜1719)任臺灣府諸羅縣知縣。康熙61年(1722)任臺灣府臺灣縣知縣,並創建臺灣府城。
臺灣縣令任內,因修造縣治木柵缺少錢糧,判罰犯姦案之吳貢生造木柵數十丈,遭監察御史禪濟布以密摺〈奏聞臺灣縣令周鍾瑄貪婪縱蠹殃民等事〉,工部判處絞刑,雍正予以加恩豁免。
由於在臺任期頗長,又勤於巡行各地,詩作多為巡行各地之見聞記錄,〈北行紀〉、〈望玉山〉、〈番戲〉、〈淡水礮城〉,都是他的巡行腳踪。水利建設及創修《諸羅縣志》是周鍾瑄諸羅令任內,最為後人稱道的政績。著有《讀史摘要》、《退雲齋詩集》、《勸懲錄》、《生番歸化記》、《松亭詩集》等。
資料出處
1979黃典權、葉英、賴建銘纂修《臺南市志卷七人物志》,臺南市 : 臺南市政府。
2001張子文、郭啟傳撰文《臺灣歷史人物小傳:明清時期》,臺北:國家圖書館。
2004許雪姬、薛化元、張淑雅等撰文《臺灣歷史辭典》,臺北:文建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