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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
男
領域類別
政治類
生卒年
1656〜1718
出生地
廣東海康縣
生平小傳
陳璸字文煥,號眉川,廣東海康人。清康熙33年(1694)進士,授福建古田知縣,康熙41年(1702)以才能調知臺灣縣事。清操刻苦,慈惠愛民,念商艘水丁,重困窮黎,詳請豁免。
康熙49年(1710)為福建巡撫張伯行薦,調分巡臺灣廈門道,兼理學政。時臺灣有官莊之制,以所入為文武養廉之用,璸因其弊,請廢止,悉入於官。始建萬壽宮,中殿奉龍亭,以便文武朝賀。在任努力作育人才,修聖廟,重修府學,新建朱子廟、文昌閣,及重修臺灣縣學等,置學田以資師生膏火。凡所創建,親董其事,終日不倦,於是臺灣文風丕振。在官應得公使錢悉屏不取。
康熙53年(1714)超擢湖南巡撫,年底調福建巡撫,兼攝閩浙總督。康熙56年(1717)奉命巡海至臺,北及上淡水。康熙57年(1718)以病乞休,詔慰留之,10月初3日卒於官,年63歲。追授禮部尚書,諡清端,士民為塑像於文昌閣。璸出熊賜履之門,深研《西銘》等書。著有《陳清端公文集》八卷、《詩集》十卷。
康熙49年(1710)為福建巡撫張伯行薦,調分巡臺灣廈門道,兼理學政。時臺灣有官莊之制,以所入為文武養廉之用,璸因其弊,請廢止,悉入於官。始建萬壽宮,中殿奉龍亭,以便文武朝賀。在任努力作育人才,修聖廟,重修府學,新建朱子廟、文昌閣,及重修臺灣縣學等,置學田以資師生膏火。凡所創建,親董其事,終日不倦,於是臺灣文風丕振。在官應得公使錢悉屏不取。
康熙53年(1714)超擢湖南巡撫,年底調福建巡撫,兼攝閩浙總督。康熙56年(1717)奉命巡海至臺,北及上淡水。康熙57年(1718)以病乞休,詔慰留之,10月初3日卒於官,年63歲。追授禮部尚書,諡清端,士民為塑像於文昌閣。璸出熊賜履之門,深研《西銘》等書。著有《陳清端公文集》八卷、《詩集》十卷。
資料出處
石弘毅《清代康熙年間治臺策研究》,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論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