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明清

性別
領域類別
學術教育類
生卒年
1903年10月22日〜1964年1月28日
出生地
臺南市白河區關仔嶺
生平小傳
陳明清生於關仔嶺,從小好學上進,店仔口公學校(今白河國小)畢業後進入長老教會中學(今長榮中學)就讀;之後負笈東瀛,再從高等學校(青山中學)到日本中央大學法學部畢業。學成居留日本一段時日,通過裁判官檢定考試,考取執業北海道判官,成為第一位臺灣人在日本當判官之先例。日昭和15年(1940)才回到臺灣定居。
回臺後,陳明清選擇在新竹落腳,於新竹地方法院當院長。戰後,因北部氣候環境不良於帶有氣喘身體的他,遂舉家南遷臺南,於臺南市中正路開業律師,同時可就近照顧關仔嶺的親人。
民國40年(1951)因本身是臺南開業律師,又是長榮中學校友,被選為長榮中學董事,進而受推舉擔任董事長要職,之後又連任三屆董事長,直到民國52年(1963)才卸下董事長一職。十二年間為教育、社會、學校、教會等不辭辛勞,無私奉獻。
陳明清之妻高錦花,日明治39年(1906)3月27日生,父親高篤行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,母親黃春玉亦是虔誠的基督徒。高錦花成長於虔誠的基督教家庭中,在教會充滿音樂環境的薰陶下,成為臺灣女性鋼琴演奏先驅。昭和15年(1940)高錦花隨夫婿陳明清律師返臺定居,平時除熱衷於教會傳教活動外,更常以臺籍鋼琴前輩之姿,參與音樂界許多活。
高錦花除參與社會各界音樂活動外,大部分的時間仍著重於臺南部鋼琴音樂人才的培養。民國77年(1988)高錦花逝世,享年83歲。
資料出處
1995 鄭加泰,〈陳明清長老——推動臺灣基督教大專教育的先河
〉,《新使者雜誌》29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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