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德章

性別
領域類別
政治類
生卒年
1907/01/06~1947/03/13
出生地
臺南市南化區
生平小傳
湯德章,父日本警官新居德藏(父原姓坂井),噍吧哖事件時於南庄警察官吏派出所殉職,母湯玉,高雄內門人。
噍吧哖公學校畢業後,考入臺南師範,因性情不合,中途輟學返家耕農,後應考警察,進入臺北警察訓練所,畢業後分派臺南警察局擔任巡查,之後升為警部補、警部。因不滿臺人受到日人的歧視待遇,因此對臺灣人特別照顧,乃引來壓力,被迫掛冠而去,遠赴日本,改姓名坂井德章,進入中央大學法律系就讀,隨後通過日本高等文官司法人員考試,返回臺南執律師業。
戰後,出任民間團體臺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主任委員,致力人權保障。民國35年(1946)競選臺灣省參議員,列候補參議員。
民國36年(1947)二二八事件後,擔任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臺南分會治安組長,出面安靖地方秩序。各地成立的處理委員會成為政治改革的團體,並提出「縣市長民選」,臺南市於3月8日由市參議員、區里長、人民團體代表、學生代表等聚集於參議會選舉市長,湯德章獲選第三高票,3月11日時湯德章沒被選為市長卻反遭被捕處死,但湯德章為保護臺南菁英,爭取在第一時間把相關資料燒毀,挽救當時許多臺南的社會人士及臺南工學院(成功大學前身)學生。
3月中旬,白崇禧來臺後,湯德章被高等法院宣判無罪。
資料出處
1990李筱峰《二二八消失的臺灣菁英》,臺北:自立晚報社。
2004許雪姬、薛化元、張淑雅等撰文《臺灣歷史辭典》,臺北:文建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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