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廷理

性別
領域類別
政治類
生卒年
1747/04/18〜1813
出生地
廣西省柳州府馬平縣
生平小傳
楊廷理,字清和,又字半緣,號雙梧、甦齋,又號更生,室名歸來書屋、來復堂。清乾隆42年(1777)拔貢,初任福建侯官縣知縣。乾隆51年(1786)遷臺灣南路海防兼理番同知,以協助平定林爽文事件有功,乾隆56年(1791)升任臺灣道,經理亂後的善後事宜。
乾隆60年(1795)7月,卻以剛斷個性而遭忌、倉穀虧空而受累、私刻年譜而獲罪,終遭謫官。嘉慶12年(1807),以善後蔡牽事件而二度來臺,再任臺灣府知府。
嘉慶17年(1812)設立噶瑪蘭廳,由楊廷理暫代通判。楊廷理進城後,選定平原中央的五圍(即現今的宜蘭市)作為廳治所在,並在城外廣為種植莿竹,城內遍植九芎樹,以利噶瑪蘭廳城的防守。同時推廣文教,在現今宜蘭文昌廟旁設立仰山書院,並聘請碩儒楊典三為主講,提升蘭陽文風,成效卓著。
仕途歷程自臺灣海防同知、臺灣府知府,以至累陞臺澎兵備道,甚至因案調降噶瑪蘭通判,幾乎輾轉於當時臺灣各地主要文職;並且經歷林爽文、陳周全、蔡牽等三大民變,而以軍功馳譽;又因開發宜蘭、設治一方,而得青史美名。
資料出處
1982 何培夫〈楊廷理臺灣治績考〉,《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報》9期,頁285-373。
1979 黃典權、葉英、賴建銘纂修《臺南市志卷七人物志》,臺南市 : 臺南市政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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